出口至德國或經德國中轉的貨物:
出口至荷蘭及西班牙的貨物:
出口至哥倫比亞的貨物:
海關只接受正本提單,不接受海運單和電放操作;
單證中收貨人必須是哥倫比亞當地公司,當收貨人為“To Order” 或“To Order of Shipper”時,通知方必須是哥倫比亞當地公司;
出口至印度或經印度中轉的貨物:
需在單證中顯示所有貨物的明細及所有貨類的6位H.S. Code;
出口至印度的貨物:
需在單證中顯示收貨人的進出口號碼Import Export Code(IEC);
需在單證中顯示收貨人或通知方與稅務相關的代碼Permanent Account Number(PAN);
出口至加拿大的貨物:
需在“Cargo Info"的HS Code欄位輸入6位HS Code,如果存在不同種類的貨物,必須輸入貨值最高貨物的HS Code。
記名提單,收貨人或通知方至少有一個需要是馬來西亞公司;指示提單,通知方必須為馬來西亞當地注冊的公司;
在單證中必須顯示每個箱子的件數、重量、體積信息;
需在"Cargo Info" 的HS Code 欄位維護每種貨物的6位HS Code;
記名提單,收貨人或通知方至少有一個需要是馬來西亞公司;指示提單,通知方必須為馬來西亞當地注冊的公司;
記名提單,須顯示收貨人的postal code ;指示提單,須顯示通知方的postal code;
出口至巴林的貨物:
在提單和艙單中必須輸入每個集裝箱內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信息;
收貨人或者通知方至少有一個需要是巴林當地公司并且有詳細名稱和地址,如果收貨人為“To Order”或“To Order of Shipper”,通知方必須是巴林當地公司并且有詳細名稱和地址;
為了避免產生額外的費用,各起運港代理至少要在船到港前72小時遞交單證更改申請;
進口至摩洛哥的貨物:
須在貨描中顯示4位HS code;
須顯示收貨人ICE(Identifiant Commun de l’Entreprise)號;
出口至厄瓜多爾的貨物:
海關只接受正本提單,不接受海運單和電放操作;
出口至巴拉圭的貨物:
指示提單只接受to order of Consignee,不接受to order of bank;
貨物艙單上必須顯示至少4位的HS CODE (Harmonized Code);
收貨人或通知方(指示提單情況下)須顯示Tax ID Number;
經巴拉圭中轉的貨物:
貨物艙單上必須顯示至少4位的HS CODE (Harmonized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