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作為推動經濟一體化、貿易全球化的技術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跨境電子商務不僅沖破了國家間的障礙,使國際貿易走向無國界貿易,同時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經濟貿易的巨大變革。對企業來說,跨境電子商務構建的開放、多維、立體的多邊經貿合作模式,極大地拓寬了進入國際市場的路徑,大大促進了多邊資源的優化配置與企業間的互利共贏;對于消費者來說,跨境電子商務使他們非常容易地獲取其他國家的信息并買到物美價廉的商品。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公an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促進外貿平穩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支持跨境電商健康持續創新發展。國家正通過一系列利企政策,促進跨境電商企業快速發展。作為跨境電商企業,在享受國家利好政策的同時,是否按照稅法規定足額、按時繳納稅款,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跨境電商的轉型發展
隨著2015年"互聯網+"時代的來臨,以跨境電商為代表的新型貿易的發展腳步正在逐漸加快,并有望成為中國貿易乃至整個經濟的全新增長引擎。
1.跨境電商的定義
跨境電子商務是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交易,以跨境物流方式實現對外貿易的一種新型國際貿易方式。跨境電商就是通過電子商務平臺達成交易,借助郵寄、快遞等方式達到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商業活動。
跨境電商有著全球性、無形性、匿名性、即時性、無紙化等特征。
2.跨境電商的新發展
2020年疫情徹底改變世界運轉節奏。盡管疫情阻隔人們的往來,卻擋不住蓬勃的需求,一方面全球人民“宅家”,更習慣于互聯網上獲得一切,推動電商需求爆發;另一方面,全球供應鏈遭受重創,中國這邊風景獨好,本身就有極強競爭力的中國制造更被全世界需要,出口貿易爆發式增長。
盡管,跨境電商作為互聯網最早的業務之一,在默默耕耘二十余年后,竟然因為疫情“因禍得福”,實現了大爆發。只不過,今天的跨境電商已經不再是當年只是展示信息或者打通交易的單一模式了,它跟2C電商或者互聯網行業一樣,在全產業鏈打通的基礎上,正在孕育出大量的新模式。
3.跨境電商的主要模式
(一)按交易類型分類
(1)B2B(企業對企業)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該模式是跨境電商的主力軍。
(2)企業對消費者B2C模式。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
(3)C2C商務平臺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臺,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二)按經營主體分類
(1)平臺型。平臺型模式,即邀請國內外商家入駐的模式來進行運營的。亞馬遜、阿里巴巴、速賣通、eBay、敦煌網等。速賣通、eBay、敦煌網只做平臺服務,而不參與物流、配送和質量管控。亞馬遜最大的特色是FBA,在全球許多家都建立了倉儲運營中心。海外倉和海外本土化服務給消費者以更好體驗服務,也稱為ji速電商。
(2)自營模式。一般指不依托第三方平臺,自己構造電商體系,自建網站,自己引流。自營型跨境電商平臺主要包括:網易考拉、京東全球購、蘭亭集勢、DX、米蘭網、聚美優品、小紅書等等。大部分跨境創業者多是選擇自營模式確保其產品品類最大化,以獲取大量的用戶。
(3) 混合型(平臺+自營)模式。既有自己平臺又能自營的模式。
二、跨境電商的涉稅風險
隨著稅務稽查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在稅務、工商、銀行、房管、證券、社保等監管部門互聯互通的基礎上,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過程就像一個透明體,違規成本越來越高,尤其是運行更加透明的跨境電商企業。近年來,國家相繼發布了多項利于跨境電商企業的優惠政策,綜試區企業的所得稅可申請稅核定征收、“無票免稅”、出口免抵退等,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稅負。但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往往會忽略跨境電商作為一家居民企業,除要熟悉進出口相關稅收政策外,還需關注企業運行的稅務合規問題,一些常見的稅務風險需認真對待。
1、缺少增值稅進項發票導致無法的正常出口收匯
《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zongshu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3號), 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在綜試區注冊,并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2)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3)出口貨物不屬于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上述政策就是通常所說的“無票免稅”政策,但該政策有明確的適用條件:企業需要在綜試區注冊且要在注冊地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但是,諸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不符合上述要求,但為了以較低價格從其他企業購得貨物,又不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時,會通過第三方虛構交易方式取得發票,用來進項抵扣,存在偷逃稅甚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
2、通過結匯到個人賬戶規避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目前部分跨境電商為了逃避高額稅負,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匯到境內個人賬戶,規避企業所得稅。這種做法是典型的偷稅行為,未來會面臨很大的稅務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調低工資基數少繳社保費。
與國內多數企業相似,跨境電商企業的用工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承擔高額工資的基礎上,企業承擔的社保費占比也相當高。為了降低企業的社保負擔,一些跨境電商企業將員工的工資基數按照當地最低工資基數進行個稅申報,不足部分用隱瞞的收入進行賬外發工資,在不降低員工收入的前提下,降低企業的社保費負擔,也給企業埋下了巨大隱患。
4.不重視印花稅的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印花稅條例》”)第二條第一款,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cheng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而附件《印花稅科目稅率表》中,關于上述憑證的稅率也都有明確規定: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跨境電商企業的業務類型,既有財產租賃(倉庫租賃),又有貨物購銷和倉儲保管,他們的印花稅稅率是不同的。誠然,印花稅在企業所有涉稅事項中,占比是比較低的,金額也不大,但印花稅也是法定的稅種,每一種交易行為都與印花稅息息相關,但是很多企業并不重視印花稅的繳納,更多地是不分項目隨意按照稅率繳納,更有企業忽略了印花稅的繳納。要知道,印花稅的征收管理,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需要提醒企業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審議通過,并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續對印花稅的征收會更加規范,懲罰會更加嚴格,需要引起企業重視。
三、跨境電商的稅務合規
相較于傳統行業企業,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在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方面已經給跨境電商企業越來越多的政策優惠,企業稅負已經大大降低。在企業經營合規方面,需要將一些政策進行綜合運用,可以為企業帶來更多稅收紅利。
1.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綜合運用。
《關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有關問題的公告》(商務部公告2019年第36號)第二條,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商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第四條,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商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一條第一款,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第一條,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三個政策性文件,如果跨境電商企業是注冊在綜試區內,且符合核定征收條件,再疊加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可以使跨境電商企業的所得稅稅負率降至0.17%;即使該跨境電商企業不符合核定征收條件,企業所得稅的稅負率也僅為4.2%。
2.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不容錯過。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第二條,加大“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該政策是根據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留抵退稅的工作要求而制定,是國家針對疫情期間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大環境下,支持小微企業和制造業等行業發展,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而發布的時效性較強的政策。跨境電商企業要在小型微利企業政策范圍內將企業稅負降至最低;如果跨境電商企業是集生產與銷售與一體的企業,即使不滿足小型微利企業要求,在制造業范圍內也可享受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政策紅利,企業現金流將更加充足。
3.要重視印花稅的依法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即將失效)最大的不同在于,新增第一條第二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如前所述,跨境電商經營模式有平臺型和自營型,若跨境電商企業通過境外平臺進行跨境貨物銷售,即使該平臺設立在境外,按照《印花稅法》的規定,也應當依法繳納印花稅,否則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稅收優惠文件通常有極強的時效性,企業的稅務申報人員要及時了解國家對本行業內最新的稅收優惠政策,用好、用足優惠政策,切實為企業合法降低稅負,而不是按照慣例地做法,一成不變地讓企業走在偷逃稅的邊緣。要清楚地知道,在大數據時代,國家的征管方式已經從“以票控稅”向“以數治稅”轉變,作為企業,更要有與時俱進的想法和做法,做一個依法合規納稅的經營主體。